情侣套装系列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民法”这一术语,也用来指称规定于一部法典之内的体系化的民法规范整体,即民法典。作为民法典的缩略语的“民法”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而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则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民法”一词既是指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典,也可以指包含民法典和民事特别法等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区别于由刑法、行政法等所调整的强制性、隶属性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法律部门分类上,民法属于私法,而刑法、行政法等则属于公法。私法与公法的划分始于古代罗马法时期,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在《学说汇纂》中首次提出公法和私法分立的观念,“公法是关于罗马帝国的规定,私法则是关于个人利益的规定”。罗马法对于后世影响最大的是罗马私法,近现代民法就是在罗马私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般而言,公法的核心是权力,其运作依赖于威权、命令与服从,其内容体现为政治管理、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利益。私法的核心则是权利,以主体地位平等和意思自治为基本理念,其内容体现为私人利益的协调。因此,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权利的宣言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可以更加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与民事权利相对应的概念是民事义务,它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的。在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一致的,权利的内容要通过相应的义务来实现,而义务的内容则由相应的权利来限定。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必然有另一方负有相应的义务,并且权利和义务往往是同时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1)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 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含义:民法根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品质,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重要性: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接着使用或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方法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权益。处理个人隐私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可以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备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1.(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站点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手机号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详解】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隐私信息与隐私权紧密关联,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

  ③:小吴的住址和手机号等属于小吴的个人隐私信息,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犯权利的行为,③错误。故本题选B。

  2.(2023·北京·统考高考真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能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详解】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

  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能够使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3.(2021·浙江·高考线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②正确。

  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能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

  4.(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详解】①: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

  ④: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这表明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故④入选。故本题选D。

  5.(2024下·安徽·高三校联考开学考试)2024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以下关于违反民法典根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详解】①:张某用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以假充真,违反了诚信原则,①正确。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反了自愿原则,②正确。

  ③:快递公司招聘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存在就业性别歧视,违反的是平等原则,③错误。

  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反的也是平等原则,④错误。故本题选A。

  6.(2024上·河南洛阳·高二统考期末)高中生吴某在全市诗词大会中成功夺得总冠军,她的获奖照片被以新闻的形式刊登在当地一家报刊上。某日她偶然发现,一家培训机构的宣传海报上印有她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吴某就此事和同学展开讨论,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有依法使用的权利,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受侵犯。培训机构未经吴某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侵犯权利的行为,①错误。

  ②:报刊刊登吴某获奖照片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等合理规划利用情形,不涉及侵权,而培训机构将其姓名和肖像用于宣传招生则侵犯了吴某的姓名权和荣誉权,需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高中生吴某在全市诗词大会中成功夺得总冠军,她的获奖照片被以新闻的形式刊登在当地一家报刊上。报刊刊登吴某获奖照片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等合理规划利用情形,不涉及侵权,③正确。

  ④:一家培训机构的宣传海报上印有她的获奖照片和名字。说明培训机构未经吴某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侵犯权利的行为,侵犯了吴某姓名权和肖像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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