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动牙刷系列

  2023 年实施 50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 号)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力争7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17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200人次,“回炉”培训697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20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 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5.新增41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39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471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54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县残联)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62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116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残联)

  12.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省慈善总会)

  1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4.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1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5.强化困难退伍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伍军人300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

  16.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43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18.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县新增托位7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62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19.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6.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1.积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4万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2.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全县60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704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3.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24.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8000人次农村适龄妇女、380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

  25.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6.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7.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9.加强对全县1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0.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80.674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5.852公里、养护工程188.4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3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7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400个。(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32.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启动“520 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3.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2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4.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完成演出398场。(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9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

  3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国网霍邱县供电公司)

  37.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个。(牵头单位:县淠淮美丽建设中心)

  38.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1290套,基本建成2074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9.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818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850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50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 3.1千伏安。(牵头单位: 国网霍邱县供电公司)

  44.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11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45.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2个,乡镇菜市16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6.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47.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商超规范化运行“惠民菜篮子”,按省市要求序时推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48.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个。(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9.全力提升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50.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按省市要求序时推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保障资金落实;县直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调度,及时帮助协调处理问题,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力争7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提质扩量,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岗位,服务“家门口”就业。

  2.积极落实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增强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力。坚持精准科学施策,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制定重点群体就业推进举措,加强困难群体帮扶,统筹抓好其他群体就业。

  3.扎实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快速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全力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就业“最后一公里”。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依据省厅统一部署,人社部门、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加强跟踪指导,做到应报尽报。

  2.强化分工,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3.集中申报,规范审批。人社部门充分的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各有关院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17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200人次,“回炉”培训697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20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1.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 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省人社厅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同等享受就业促进行动相关优惠政策。

  2.通过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印发《霍邱县放心家政行动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对引进培育优秀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广持证上岗、开拓网上业务、积极参加优秀评选、参加技能竞赛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

  3.实现新增本地员工制家政企业,对合乎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4.宣传并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 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1.公布并执行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按照属地保障原则,县财政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省级以上财政予以补助,并做好统筹指导。

  2.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县民政、医保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41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1.省级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市级按照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3万元/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万元/个补助标准给予支持;县级按照老年食堂20万元/个、老年助餐点3万元/个补助标准给予支持,不足部分由乡镇(开发区)统筹。

  2.认真落实省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39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印发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政策,根据职工困难程度分梯度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按照六安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细则(试行)来管理。县民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5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分散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471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1.为280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预约单训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0元,补助标准中均含家长生活补贴3000元,康复训练周期不可以少于10个月。具体按《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政秘〔2022〕113号)、《关于印发2023年霍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残联〔2023〕1号)文件执行。

  2.为3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申请假肢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 元;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残疾儿童,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 3 件)。

  3.为440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54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县残联)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62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2.委托第三方入户评估,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90人次。(牵头单位:县残联)

  1.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2023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50人次。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不少于40人次。

  3.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支出。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116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残联)

  1.依托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乡镇(开发区)社会工作站等,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等探访关爱服务,以上门巡访为主,结合电话问候、视频探访等多种形式。

  3.深入摸底调查。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摸底排查方案,分类摸清工作底数、建立清单,推动适老化改造工程。

  (十二)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牵头单位:省慈善总会)

  1.积极对接省民政厅,认真摸排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大病患者基本情况,做好项目设计,尽可能覆盖需要资助的对象。

  2.重点做好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及时发放助医款等,确保资助对象及时得到帮助。

  3.做好项目监督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将残疾人补贴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3.结合实际适当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

  (十四)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10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2.加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伍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伍军人300人。(牵头单位:县退伍军人局)

  1.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退伍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开展常态化联系,动态掌握困难退伍军人,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

  2.依据《霍邱县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照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合理确定困难退伍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及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

  3.继续规范使用县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和频次,县级帮扶资金总额100万元,帮扶目标300人。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43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等方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制定《霍邱县“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认真摸底,严格履行程序。

  3.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1.推进中小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求中小学校按照两周一节课的频次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定期进行学生心理普测,建立重点学生健康档案。安排各校结合学校实际,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测。要求学校注意收集单亲、留守、贫困等特殊家庭学生信息,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一生一档,并动态管理,切实保障重点学生得到一定效果关注。

  3.家校共育,提升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引导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关注。提高家长亲子沟通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做好孩子的陪伴。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县新增托位7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62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鼓励政府通过收购、租赁民办园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3.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万人以上(线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5万人以上(线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多措并举,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建、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扩建乡镇级老年学校18所。

  4.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老年学校特设岗位工作人员10名,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5.配合市局开发建设体现六安民间传统文化、反映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6.9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在全县31个乡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依照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和全年实际供餐天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资金。实行“5+X”供餐模式,即每生每天财政补助5元,X(小学生3元,初中生4元) 为学生家长自缴餐费,加强完善政府、家庭一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

  2.公、民办学校所有营养餐食材(包括米、油和荤素菜、调味品等)和公办住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全部是公开对外招标采购。教职工、学生自缴餐费缴县区统一管理,统收统支。

  3.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切实规范食堂经营行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4万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县域普高、中职、幼教资助金办理细则,细化宣传、申报、评审、公示、发放等各环节操作方法,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规范操作实施。

  2.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及时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对接,获取最新的数据库信息,及时向各学校推送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名单来精准确定资助对象。同时,指导学校综合运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定学生是不是满足资助条件。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办流程。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全县60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704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1.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按照属地乡镇、县教育局配合,县卫健委牵头,县一院、二院、中医院具体实施,县内所有口腔诊所(门诊部)参与的模式开展。

  2.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县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大力推进口腔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

  3.加强口腔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依托上级医院和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县级医院口腔科,开展全县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方面技术培训不少100人。推广适宜技术,其中县级医院适宜技术开展不低于5项,有条件的基层卫生机构,在选择应用“窝沟封闭和预防性树脂充填”的基础上,可依据自己情况选择1项技术。为周集镇中心卫生院、石店镇中心卫生院、孟集镇中心卫生院、长集镇中心卫生院、西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具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购买牙科综合治疗椅,全方面提升县内口腔医疗服务能力。

  4.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产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包括初筛、复筛和诊断费用等;全省(除贫穷的地方外)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48元,听力筛查补助30元,不包括复筛和诊断费用等。

  3.按照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和全省(除贫穷的地方外)公共卫生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进行各县区目标任务分解。

  4.项目实行定期指导和评估。县级定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定期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8000人次农村适龄妇女、380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妇联)

  1.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

  2.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方面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线.落实省妇联下达的任务数;负责有关信息及数据的收集上报;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并且开展有关人员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有一定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

  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开通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贯彻省市统一部署,确定并落实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三类慢特病作为首批“免申即享”病种。(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

  2023年6月19日起,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功能,对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实行即办即享,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2.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群众,全面开通电话自助备案,职工医保公布备案电话、、;居民医保分乡镇医供体牵头医院公布备案电话,分别是一院

  、6010881,二院、6018057,中医院,六院,为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简便快捷的备案渠道。(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将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中。2.

  加快完成我县1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实施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完成各级验收等工作。3.

  积极落实我县申报的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年底前完成纳入2023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二十九)加强对全县

  加快完善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对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

  完善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三十)扎实推进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2.严格建设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注重建后管养。

  1.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充分的利用既有城市边角地、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动态调整布设路侧公共停车泊位;统筹停车资源,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

  2.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坚持疏堵结合,对于违规停车行为坚持纠正提醒在先,对多次告知仍违规停放的采取相对应的处罚手段。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公交出行、单车出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1.开展现场考察,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联系旅游企业制度,定期走访旅游企业;研究制定《霍邱县2023年度旅游宣传促销奖补办法》,鼓励旅游企业组织相关活动。

  2.定期对旅游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举办创建与提升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和服务意识;通过霍邱文旅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5.19中国旅游日”等惠民消费活动信息。

  1.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阅读空间建设,申报“15分钟阅读圈”建设奖补资金。

  2.积极组织“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和“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系列活动。

  1.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统筹,联合县财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

  2.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3.演出剧(节)目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

  1.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通过当地考验查证、公开对外招标、实施安装验收,截止8月中旬,全县完成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任务为90个,占比100%,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快乐健身任务。

  1.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一体推进企业和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集镇、村居、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编制印发《霍邱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22-2025年)》。

  2.因地制宜。深入调研,结合行政村基础条件、资源禀赋和优势产业,逐步扩大优势面、挖掘发展的潜在能力,谋深谋实各年度建设项目。

  有经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准编制建设方案,实现整村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系统推进。4.建立健全制度。

  成立我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推进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全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建立健全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5.

  争取资金。积极编报项目,争取中央重点项目投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6.加快建设。根据建设方案,倒排工期,高质量推进精品示范村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和美乡村建设成果。总结经验,不断推广。

  2023年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1290套,基本建成2074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推进措施:

  2.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大融资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

  结合我县真实的情况,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让困扰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缓解。

  对照《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公用事业领域月报工作机制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填报责任人、填报时间和工作要求,定期梳理项目进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深入开展现场调度。对建设进展滞后的口袋公园,现场调度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及施工公司抓时机、抢进度、提时效、重安全,全力保障建设任务按质按效完成。(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

  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实施重点及具体措施。2023年霍邱县培育8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0人(资金标准: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100人(资金标准:1500元/人),技能服务型250人(资金标准:1500/元人)。鼓励部分合乎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参与省市举办的高素质农民技能大赛。2.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的形式遴选5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效果。5.按时按质推进培训进度,确保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

  按照“远谋近施、长短结合”的原则实施三流、岔路、长集、高镇4处水厂改扩建工程,实现三流、宋店、岔路、长集、高镇5个乡镇50个行政村24小时全天候供水,达到全县所有村庄均能实现全天候供水目标。

  申报并批复农村电网投资5669.34万元,对农村电网薄弱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和巩固提升。2.

  通过变压器增容、新增配变布点等农网项目投运,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四十四)

  “快递进村”,稳定运营11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推进措施:

  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59号)要求,统筹推进“县乡村”的三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成手续完备。进驻品牌达3个以上(不含邮政),能够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的稳定运营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并依托县邮政公司做兜底,鼓励民营快递公司进村设点,在人口数量较少、较为偏远以及民营快递公司经营较为薄弱的行政村由县邮政公司统筹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点,让快递进村“下得去、稳得住”。(四十五)

  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2个,乡镇菜市16个。(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推进措施:

  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标准申请省级奖补。县财政参照省方案对乡镇菜市给于支持。

  2.结合文明创城、创卫活动,扎实推进“三规范、两强化”,实现功能区域、停车管理、经营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监管、氛围营造持续强化。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按照14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邱工发〔2023〕16号)文件,对我县工会驿站建设工作进行推进及管理。

  1.制定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分类别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动员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统一进行认定管理。

  2.对新认定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争取政府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方面予以支持。

  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推进措施:

  做好预警劝阻工作。县反诈中心整体推进我县资金预警工作,对预警对象一律劝阻,落实“四要素、五步骤、六必看”工作措施,及时开展通讯阻断、保护性止付等措施,全力压降发案,减少群众损失。2.

  做好案件研判打击。坚持每案必研,强化重大案件攻坚,常态化打击本地黑灰产,对地推引流、跑分洗钱、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予以铲除。3.

  做好能力提升。县反诈中心积极采购先进互联网研判工具,全力建设三级电子物证实验室,强化电子取证能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4.

  做好反诈宣传。县反诈中心牢固树立电诈案件可防可控工作理念,依托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反诈宣传工作。(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

搭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