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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下午,由老龄社会30人论坛和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主办的“长期照护的国际共识与概念框架”专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邀请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原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老专家协会副会长唐钧主讲,凤凰网风直播线上同步直播,在线万。

  本人多年从事老龄相关工作和研究,在曾经的工作中深感养老方面的问题并非单纯资金不足,当然资金是否精准使用也值得思考。如何保障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是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之一。因此,在总结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后,我正在编写一部名为《中国老年照护研究》的书籍,今天与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书中第一部分的内容。

  国际共识很重要,习主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各国人民同心协力,要注重把握好基调,既开放自信,又谦逊谦和。要建成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定要有国际共识,没有共识没办法形成共同体。比如民生保障方面,特别是疾病问题。人口方面,包括老龄化、出生率、劳动力、就业、失业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其实就是世界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虽然国情不同会有差异性,但其根本是相同的。曾经谈起这类问题认为中国社会与国际社会差距较大,但随着现代化发展,我国面临的诸多问题实际上也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因此,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将对解决这类问题产生积极意义。另外,中国民间传统文化与国际共识并非对立的关系,现已形成的国际共识中有很多受到了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影响,国际共识中也理应有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联合国的严重关注。在此之前,人口老龄化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到了80年代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相继进入老龄化社会。1982年,在奥地利召开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时,已有十五个发展中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此次会议形成了“维也纳老年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内容中研究成分较多。需要说明的是,会议文件中特别指出,根据世界人口新发展的新趋势,会议采用“另一种硬性的却较为方便的办法”,即统一口径将60岁及以上人口定义为老年人口,这一定义也被联合国采用至今。2002年,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此次会议为各国家拟定具体目标并提出三个优先方向,即老年人与发展、提高老龄健康和福祉、确保有利和支持性的环境。同时提出“积极老龄化”这一新口号。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在上述两次大会之间的,1991年,第4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名为《联合国老年人原则》的文件,原则包括独立、参与、照护、自我实现、人的尊严五个方面。

  原则一,独立。最重要的包含收入保障、工作机会、退休可选择、教育培训、适合的环境、在家居住等。

  原则三,照护。最重要的包含非正式照护、健康服务、社会和法律保护、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原则四,自我实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充分的发挥潜力。二是共享社会资源。这其中最主要的是避免老年歧视,但是在中国实际上老年歧视并不少见,甚至能够说是中年歧视,用人单位不愿意招募35岁以上员工的情况经常发生。

  2015年,在联合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背景下,以及联合国马德里国际行动计划要进一步推动,这就催生出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重要研究,而作为研究成果的两个报告《关于老龄化和健康的全球报告》和《中国老龄化与健康国家评估报告》,给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提出了很具体的建议。

  “健康老龄化”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1990年提出,其中的重要观点,一是将老龄化作为生命周期的一部分来对待。二是促进长期健康。三是观察文化的影响。四是采用社区的办法。五是认识到性别差异。六是加强两代人之间的联系。因此,可以说早期提出的健康老龄化较为务虚。在我国,参会代表归来后将健康老龄化概括为是指在老龄化社会中要尽量让多数老年人处于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健康状态,同时也使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受过度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当时的内容比较偏健康。1996年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新概念。世界卫生组织的在《积极老龄化:一个政策框架》报告中也指出,尽可能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机会的过程,以提高人们老年时的生活品质。健康、参与和保障三个概念随之被广为流传。

  90年代末期,国际上还存在一个概念叫做“成功老龄化”,但此概念并未得到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虽然目前还有人研究成功老龄化,但其实成功老龄化存在比较大缺陷。由于其核心是促使人活得有质量,都应尽力避免残疾和疾病,从而保持能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参与的精神能力和身体能力。其缺陷在于,一是“成功”的概念,大多数老年人不可能没疾病、衰弱甚至失能,因此将是否患病或失能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那么大多数老人都是失败的。二是成功老龄化提出的背景,有较强的经济动机,这与90年代发达国家推行延迟退休紧密关联,可以说是延迟退休的理论基础之一。成功老龄化概念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违背了老年人原则中可选择的退休或工作,或许也是没有被国际权威部门认可的原因之一。

  2016年,新的健康老龄化概念被提出,是指为发展和维护老年健康生活所需的功能发挥的过程。其核心观点是功能发挥,健康老龄化并非仅指没有疾病,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维持功能发挥是最重要的。简而言之,虽然患病但只要功能发挥正常就处于健康老龄化过程中。同时,概念的阐述中还包括,很多复杂的问题并不能通过狭隘地将老年人的健康定义为没有疾病的状态而解决。可以说,健康是老年人能完成他们都以为重要的事情所具备的根本属性和整体属性。这也充分说明需尽可能的发挥老人自身功能,直至临终也应保障其清楚地表达自我意愿,这或许是老人最后一次的健康行为。因此,需要正确理解健康老龄化,而并非将健康老龄化与医疗、治病相联系。健康服务与医疗服务是不相同的领域,相比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更为准确。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干预措施有诸多着手点,但共同目标是尽可能改善功能发挥,这能够最终靠两种方式达成,一是增强和维护内在能力。二是使机能衰减的个体能够做其认为重要的事情。

  关于健康老龄化最新的阐述,是将之前的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中积极且有效的部分有机地整合,最终将关注重点对准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老年人的功能发挥。对全世界所有老年人乃至所有人而言,以功能发挥为核心的新理念具有革命性、创新性意义,将老年人甚至全人类都解脱出来,因为老龄化社会从长远看,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所谓功能发挥包括两方面,一是老年人内在能力。二是居住环境。功能发挥等于内在能力+居住环境。用社会学语言说,内在能力和居住环境是互动的、互相影响的过程。

  内在能力包括五方面,一是神经、肌肉、骨骼。二是感官。三是代谢。四是认知。五是心理。神经肌肉骨骼,肌肉对人是否患老年痴呆有较大影响。感官,听觉和视觉如果不行的话,老年人可能要隐匿自己短处,会恐惧社交,进而封闭、隔离自己。代谢,包括心血管病,老年病基本是代谢病。前几方面的影响最终可能会引起认知障碍,因此这是一个闭环。

  居住环境同样包括五方面,一是产品与技术。现在是产品和技术快速的提升的年代,是否会使用电子设备在中国慢慢的变成了较大的问题。二是自然和建筑环境。目前国家正在推动的老年友好城市,很多社区都在进行适老化改造等。三是扶持和关系。扶持很重要。在整个长期照护概念中包括对照护者,特别是对家庭照护者的扶持是重要方面。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并非单纯的道德评判,实际上人的心理也难以承受,因此扶持必不可少。四是社会对待老年人的态度。目前,社会对待老年人的方式失衡,有些方面过于聚焦,有的方面恐怕又远远不足。比如老年歧视,社会学角度来说过度关心也是一种歧视。五是制度和政策。

  老年生涯三阶段是指进入老年生涯后有三个阶段。第一是能力强而稳定的阶段。第二是能力衰退的阶段。第三是严重失能的阶段。人到了60岁,在法律上属于老年人,但在生理上可能还属于能力强且稳定的阶段。然后逐渐可能有慢性病,各方面衰退,就是能力衰退的阶段。最后才到了严重失能的阶段。

  需说明的是,这三个阶段并非根据实际年龄区分,认为年龄越大能力越差,这从群体的角度一定是这样的,但对个体来说并非如此。在第三阶段引出的概念叫照护依赖。何为照护依赖?有两个不同角度的概念,从被照护者方面出发,频繁需要他人帮助和照护,超出健康成人的正常需求。导致老年依赖最显著因素包括与年龄紧密关联的慢性疾病,尤其是脑卒中、老年痴呆症和虚弱。从照护者角度来说,当功能发挥下降到没有别人帮助时个体就不能完成基本的日常生活必要活动此时便会出现了照护依赖。因此,人一旦到某个阶段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完全失能、失智不太严谨,照护依赖的称呼更为科学。

  对于照护依赖的相关因素,世界卫生组织的初级保健指南(社区或基层照护指南)和管理指南中概括了与照护依赖相关的风险因素。随年纪增长,人会发生诸多潜在的生理变化,老年人患慢性病和发生照护依赖的风险随之增加。而老年人失能和死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与年龄有关的听力、视觉和行动能力的丧失。然后是痴呆、心脏病、中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骨关节炎等疾病。这样一些问题不仅存在于高收入国家,事实上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与影响老年人健康相关的类似风险通常会更高。

  一是卧病在床。对于老年人不仅要考虑慢性疾病,还应该要考虑共患疾病,一个老年人可能同时患有多种疾病。所谓非传染病性疾病不会在人际间传播,常常与慢性疾病在同等意义上交替使用。非传染性疾病最重要的包含四类,心血管疾病(如心脏病、中风)、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哮喘)、糖尿病。非传染性疾病的风险随年龄而增加,并且共患疾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所谓共患疾病即多种慢性疾病同时存在的高风险,因而不应该简单地考虑每种疾患者各自独立的影响。

  二是身体虚弱。主要与营养不良和活动减少相关。“虚弱”是指对外界的压力和内在的打击的抵抗性极差,导致个体更容易出现于健康相关的不良结局的状态。一般将其视为一种与年龄相关的渐进的生理系统的衰退,会导致内在能力受损,造成面对压力源的极端脆弱性,从而增加一系列不良健康结果的风险。虚弱在每个个体身上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差异,是一种包括发生在多系统中的复杂衰减,通常与身体活动减少和营养不良相关。这点在中国需特别引起重视,俗话常说千金难买老来瘦,然而最后轻易造成营养不良。营养不良表现在一个是免疫力的下降,一个是骨质疏松,另一个是老年痴呆。因此,需保证日常的营养充足。

  三是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衰老通常都会与视力和听力的下降相关,尽管这种变化过程在个体层面上有着明显的差异。老年性的听力损失(又称老年性耳聋)是双侧的,最明显的特征是其高发性。衰老也会导致老花眼(老花眼)、白内障和黄斑性视网膜损伤。听力损失若不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会影响沟通,引起社会隔离和自主权缺失,以及与此相关的焦虑、抑郁和认知减退;视力损伤则会限制人的自由活动,影响人际互动,引发抑郁症,增加跌倒和意外事故风险。

  四是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并不是自然或必然的衰老结果,而是一种大脑认知功能受损的疾病状态,包括记忆、语言、观念和思想,会显著妨碍维持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最常见的是阿尔茨海默症和血管性老年痴呆症。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健康相关因素的排序。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对老年人妨碍最大的若干因素,第一是行动能力丧失,第二是营养不良,第三是视力障碍,第四是听力障碍,第五是认知能力变弱,第六是抑郁症。

  能力强而稳定的阶段,应对的方法是健康管理四大基石,即戒烟、禁酒、活动和营养。平衡饮食,适量运动,禁烟戒酒,心理健康。能力衰退的阶段,逐渐从预防和治疗疾病转变为使疾病对个体功能影响最小化,重点在组织、延缓或扭转机能衰退,是慢病管理的过程。健康管理和慢病管理是两个不同概念,经常容易混淆,需引起重视。严重失能阶段,需提供长期照护,维护老年人功能发挥,以符合其基本权利、基本自由和人权。对此,推广安宁疗护势在必行,能够有很大成效避免过度治疗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最重要的是保证临终老人的尊严。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1世纪每个国家都需要一个长期照护系统,使能力一下子就下降的老年人能轻松的获得必要的照护和支持,以便能有尊严地生活并受到尊重”。因此,需了解长期照护并非护理。目前,我国长期照护系统尚未建立,但已经受到最高领导层的高度关注。而其原因或在于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健康并非单纯治病的理念未得到一定效果推动以及近年的新冠疫情冲击。老年人身心能力尽管会降低,但他们仍然渴望幸福和尊重。然而很多人到了一定岁数,假如没有他人支持和帮助便无法自理生活。获得优质的长期照护对此类人群保持其身体机能,享受基本人权和有尊严地生活是至关重要的。

  长期照护是指由非正式提供照护者(家庭、朋友或者邻居)和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社会和其他人员)所开展的活动系统,以确保缺乏自理能力的人能根据自己的优先选择保持最高可能的生活品质,并享有最大可能的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和人类尊严。这几句话可分两个部分去理解,第一个部分是长期照护由谁来做。第二个部分是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谁来做长期照护中引人注意的是“非正式照护”这一称呼,对此可以简单理解非正式照护就是非正式照护者做的照护活动。

  “护理”在现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配合医生治疗、观察和了解病人的病情,并照料病人的饮食起居。最重要的是护理这个词是医疗领域的,是临床的概念。

  《健康社会学》中讲到护理业有自己特殊的职业地位。因此对于护士的理解,基本是从南丁格尔开始的。而现在护理慢慢的变成了一个独立专业。在日本等国照护又从护理中区分出来,形成了一个专业。护士具有独特的技巧和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关心、安慰、协助和帮助病人及其家属共同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最后落脚点是治疗。可以说,护理绝大多数都是治疗活动,但照护并非如此,之前强调的健康老龄化并非医疗概念。

  其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层是生活照料。第二层是跟生活息息相关的康复、护理。比如助餐、助浴、如厕等日常生活照护,以及预防压疮等日常护理。第三是权益保护,体现在长期照护定义最后落在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人类尊严方面。

  原则包括独立、自主、照护、自我实现、人类尊严五个方面。能够理解为,长期照护的最终目标是落实在五项原则上。因为第三项原则是就是“照护”,长期照护定义再成照护就不确切了,所以换成“参与”,即被照护者也尽可能的参与照护活动。健康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保持健康是一种双向的,需要照护者与被照护者一起努力。因此,对长期照护来说也要求照护者能够去参加了。原则第四项是自我实现,对被照护者而言,具体落实到个人需要充实,精神方面要充实。

  第一、长期照护必须是可及而且可负担的。这与目前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并且包含了贫困和边缘人群。

  第二、长期照护必须支持依赖照护老人的人权。提供照护的方式,必须有利于维护老年人尊严,帮助其进行自我表达,在可能的情况下促进其自主决策能力。确保独立、自主和尊严这三点非常重要。

  第三、长期照护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要努力加强或维持老年人的内在能力。充分的发挥被照护者自身的能力,因此大规模推广社区食堂需深入研究。

  第四、长期照护必须以个体为中心。必须以老年人的需求而非机构的需求为导向。目前,老年人普遍接受的服务供给并非一定是符合老年人自身想法的,需引起重视。

  第五、应该公正地对待有偿和无偿提供长期照护的劳动力。此类劳动者应该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公平地、公正地对待有偿和无偿的在家照护的劳动者。照护活动的社会化,要承认照护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一种社会劳动,不但是家庭而且是全社会必然需要的。

  一是必须承认长期照护既是社会层面也是政治层面的公益事业,其背后是基本人权。还要承认忽视这一挑战将付出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二是必须重新定义长期照护,不能继续认为长期照护是仅提供最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是为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不完善的基本支持。就中国而言,必须转变观念,开启更加积极主动的行动日程。目前,中国处于窗口期,虽然已确定进入老龄化社会,但仍然在轻度老龄化阶段。未来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之时,由于绝对人数大,将面临巨大压力。2000年,我国提出“未富先老”,在当时是能够理解的。而现如今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是未备先老,各方面准备工作不足。

  这里说到的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主要是指居家养老、居家服务所涉及的内容。正式照护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照护工作者,包括社会工作者,其工作内容涉及心理、活动、社区参与等,因此在专业领域中是很重要的角色。其二是给老年人送饭、打扫卫生等的社会福利助理。第二类是健康照护工作者,健康照护工作者并非指从事临床治疗的医生、护士,而应该是从事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的群体。差别在于健康照护者最主要的责任是使健康老人避免亚健康和不健康,使亚健康老人维持现状,避免病情继续发展,维持老人功能甚至实现逆转,这是健康照护者的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持续强调非正式照护,在长期照护定义中,非正式照护者排在专业照护人员之前。在老年人原则第三项——“照护”中,非正式照护也排在首位,因此能说非正式照护不容忽视。非正式照护者也可以称为家庭照护者。而非正式照护和非正式照护者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阶段国内外最普遍的老年照护者是共同生活的亲属,尤其是配偶和子女,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还难以被替代,这也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二是如果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机制得力,家庭照护者是可以圆满完成照护任务的。三是家庭照护可以使被照护的老年及其家庭受益,包括照护者、被照护的老年人和家庭其他成员。

  国际劳动组织的文件中提出将无偿非正式照护者变成有偿的非正式照护者。正式照护人员的功能之一,是对非正式照护者进行专业培训,也包括一些老年人的需要是非正式照护者经过培训也不能提供的,要专业人员进行服务。因此现阶段所说的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等,实际上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专业服务。比如卧病在床的老人家里没有人陪,仅依靠偶尔的短时间的照护并不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

  照护可分为两种,即直接照护和间接照护。直接照护是指对老年人直接提供的生活照顾以及与此相关的护理和康复。间接照护是指烹调、清洁等家政服务。

  直接照护和间接照护是交替活动,很难分开。间接照护服务中有职业提供者和非职业提供者。其中非职业提供者,与非正式照护者概念相近,但还包括了志愿者、非营利组织等。职业提供者包括保姆、小时工、送餐服务及老年食堂等。特别是保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职业提供者,同时提供直接照护和间接照护。另外,在国外,福利性的老年食堂、送餐服务等,主要是针对处于第三阶段有照护依赖的老人,并非服务全部老人。

  日本较重视预防废用综合征,老年人如果长期卧床不起会产生诸多身体机能倒退。因此,废用综合征概念很重要,对于其导致身体机能的某种虚弱或老年痴呆症的影响需引起重视。据研究之后发现,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对于老年人心理和身体均有益处。收拾房间等家务对于老年人身心有积极影响,其影响力甚至超过居住环境与收入。这些结论都能够获得《柳叶刀》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很多论文和调查的支持。因此,能自理的老人尽量自己做家务,特别是买菜做饭既有脑力劳动也有体力劳动。并且世界卫生组织也认可老年人做家务具有积极影响。过度推广社区食堂将会降低老年人自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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